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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一、 主辦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二、 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基隆市政府
三、 活動時間:2013年9月25日(三)上午9時至11月25日(一)下午5時止。
四、 活動對象:限中華民國國民
五、 抽獎資格說明:
 
1. 凡上原子能委員會網站參加本徵答活動,答對問題並完成相關資料填寫,經電腦系統查核確認,每人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
2. 只要將系統所產生出的「專屬推薦人」ID網址,發佈至FB個人塗鴉牆,將再獲得一次抽獎機會
3.

「推薦人」獎項:藉由「專屬推薦人」ID網址,成功邀請他人完成填答者,推薦人數排名前六名者獲得推薦獎

詳細說明如下:

如A於102年9月25日加入,並於活動截止前邀請30人、B於102年10月25日,並於活動截止前邀請30人、C於102年11月1日,並於活動截止前邀請30人,那麼誰是第一名呢?

經主辦單位討論後,遊戲規則會以比較晚創帳號的人當作第一名,因為C用較少的時間,邀到一樣多的人,所以將C列為第一名。

以此類推,故B為第二名、A為第三名。

4. 「人氣獎」獎項:藉由「專屬推薦人」ID網址,成功邀請他人完成填答者,進行隨機抽獎,成功推薦越多,中獎機率越高
5. 抽獎程式於抽獎典禮完畢後,直接封存,以示抽獎之公平性。
6. 抽獎過程將會以影片方式放置網站上,得獎名單將於3日內公布於活動網上,以示公開性。
六 、 典禮時間與地點:
 
1. 時間:另行通知。
2. 地點:原子能委員會3樓辦理。
七、 領獎流程:
 
1. 主辦單位將以e-mail及電話聯繫。
2. 得獎人需於得獎通知後1週內,回傳「簽收單」,如超過1週內聯繫不到得獎人,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中獎資格。
3. 經核兌無誤後,主辦單位將於2週內將獎品寄出。
八、 加碼機制:
  總參加人數於活動期間超過4萬人次,主辦單位將增加獎項以提高中獎率。
九、 領獎說明:
 
1.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贈品以實際商品為主。
2. 本次活動得獎之贈品將以雙掛號郵寄方式送出,並僅限郵寄台、澎、金、馬地區。
3. 請中獎人務必留意中獎訊息,應於各獎項公布日起2星期內洽辦領獎事宜;凡未於預計期間內申領或不接受依法繳納應扣繳稅額或開立(免)扣繳憑單者,均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
4. 依所得稅法規定,按中獎獎品價值計入中獎人當年度綜合所得課稅,即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若獎品價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上,中獎人須繳納相當於獎品價值 10%之稅金,中獎人須完稅後方得領獎,並由原子能委員會申報並寄送扣繳憑單;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5. 中獎人同意且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布隱藏式姓名及隱藏式電話等相關資料於主辦單位行銷網站,若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 中獎資格;另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中獎人之個人相關資訊,保存期限為抽獎日起2個月。如您有任何問題(如您所提供個人 資料之調閱、更正、刪除等),惠請隨時與主辦單位聯絡。
6. 若同一張稅單以多筆繳納者,筆數以1筆計算,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及中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獎品之中獎人,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中獎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保留法律追訴權。
7. 本活動如遇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者,得順延之;主辦單位得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審核民眾參加本活動資格及解釋本活動相關事項;其他相關事宜,悉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並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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